适量的超短波理疗对人体无明显危害,但有禁忌症的患者不应采取超短波理疗。
超短波理疗的禁忌症包括青光眼、活动性结核、低血压、心力衰竭,颅内压增高、出血性倾向、恶性肿瘤、心血管功能代偿不全、置入心脏起搏器、严重心肺功能不全等疾病患者。妊娠期女性进行超短波理疗时,超短波可能会刺激宫缩,影响胎儿发育,严重者可能会导致流产;对于出血性倾向的患者,超短波可能会引起出血;对于置入心脏起搏器的患者,在超短波电场的作用下,使用时可能会对心脏起搏器造成干扰,影响心脏起搏器正常工作。
超短波理疗可以改善局部血液循环、加速组织再生、调节神经功能并调节内分泌功能,是临床常用的一种物理疗法,对常人无明显危害,建议在医师的指导下适当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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